唐武宗李炎在位的會昌年間(840-846年),發生了一場對中國佛教影響深遠的“會昌毀佛”事件。這一時期,武宗採取了一系列嚴厲措施以限制乃至消滅佛教勢力,這一行動在會昌五年(845年)達到高潮,後因武宗去世及宣宗繼位而告一段落,史稱“唐武宗滅佛”或“會昌法難”。
唐朝中後期,佛教勢力的過度膨脹成為了社會問題的焦點之一。佛教寺院不僅享有免税特權,僧侶亦免除徭役,這導致了佛教經濟的過度擴張,嚴重侵蝕了國家税收基礎,影響了國庫的充盈,同時也加劇了與普通地主階層之間的矛盾。唐武宗本人傾向於道教,對佛教持反感態度,加之當時因討伐澤潞等軍事行動而急需財政支持,這些因素共同促成了滅佛政策的出台。
在道士趙歸真的極力遊説及宰相李德裕的支持下,武宗於會昌五年四月正式頒佈詔令,對全國範圍內的佛教寺院及僧侶人數進行全面清查。隨後,他採取了嚴厲措施,大幅縮減寺院數量與僧侶規模,僅保留長安、洛陽等大都市中的少數大型寺院,並對全國範圍內的其餘寺院實施拆除。據統計,共有四千六百餘所正式寺院及四萬餘所私立僧居被毀,大量佛像、鐘磬等宗教器物被收繳用於國家建設或鑄錢,同時沒收了數以千萬計的寺產良田(具體數字或有誇張,但確實反映了佛教經濟規模之大)及大量奴婢和勞動力。這一過程中,數以萬計的僧尼被迫還俗,重新納入國家户籍體系,成為納税户。
此次滅佛行動不僅針對佛教,同時也波及到了其他外來宗教如景教、祆教等,顯示了武宗對於宗教勢力擴張的警惕與打壓決心。然而,由於地方藩鎮勢力的存在,特別是河北三鎮等地區的抵制,中央政府的命令並未能完全貫徹執行。儘管如此,“會昌法難”仍對佛教造成了巨大沖擊,被視為佛教發展史上的一次重大挫折。
武宗去世後,繼位的唐宣宗迅速調整政策,宣佈復興佛教,標誌着這場宗教風波的平息。然而,“會昌法難”的深遠影響仍在中國宗教歷史上留下了深刻的烙印。